(2006年)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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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合食药监办[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药品管理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食药监办[2006]10号)
肥东、肥西、长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以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现状
1、工作现状。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组建以来,严格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法律规范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意识仍较薄弱,依法行政缺乏制度和机制的保障;监管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监督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欠缺,法律素质不高等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公众安全与健康,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3、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八年左右的不懈努力,使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目标:
--食品药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更加符合具体工作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责任制更加完善,并得到全面推行,外部监督渠道更加畅通,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各种矛盾。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创新,依法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能,依法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的方式,增强服务意识,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5、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清理、公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审批项目。逐步实现数据电文等形式申请行政许可,建立和完善相关许可事项数据库。完善机关内部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完善并实施行政审批责任制,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6、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全系统各单位及各内设机构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私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
7、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建设。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务信息,包括公开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所有行政执法依据,便民措施和服务承诺,办事事项、条件、时限、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结果、投诉渠道和责任追究情况等。采取网站、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栏、手册指南、信息发布会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扩大网上办公的范围,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创新管理方式。
8、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内部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9、建立食品药品地方立法协调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在地方立法方面进行探索,参与地方性立法计划的调研论证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办法。建立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有关地方法规、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工作,确保法制工作的统一。
10、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在起草制发规范性文件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得自行增设、变相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公开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并将正式文本在政府公报、普遍发行的报刊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到位
11、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监管制度创新。采取跨区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深化部门协作的联合打假机制,加强区域合作和协调,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加大药械打假力度,整顿规范药械市场秩序。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扎实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大力推动农村“两网”建设,让更多的农村居民用上放心药、便宜药。积极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依法监管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
1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食品药品有关安全信用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信息征集、评估、发布、查询和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进行,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3、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建设,完善信息、预警、指挥、救援系统建设。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创新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执法监督制度。按照省局“六条禁令”和市局“八项禁令”的要求,树立公正、文明、规范和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形象。制定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使执法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化管理,明确检查内容和方式,建立通报和奖励机制。
15、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政协等参加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定期向同级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建立执法监督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和各项监督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评议卡、聘请监督员等方式,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16、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对监管工作中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要及时按要求立卷归档。制定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质量。
17、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改进执法责任制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追究制度。对于执法中出现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应当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理,对导致错误执法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有关人员,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18、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建立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探索建立简易程序解决行政争议。严格实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素质。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9、建立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带头上法制课。加强全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定期组织集中脱产培训,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0个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新进入人员岗前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
20、全面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药品经营企业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从药人员的法律观念和药学专业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培养良好用药习惯,引导群众合理用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八、组织保障措施
21、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用依法行政来统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性工作部署要以依法行政为基线,将依法行政贯穿整个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始终。
22、制定规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对确定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内设机构,将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和督查,及时清除工作中的空白点,弥补差距和不足。
23、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任务更加繁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领导,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加大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法制机构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执法监督等方面认真做好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为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药品管理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食药监办[2006]10号)
肥东、肥西、长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以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现状
1、工作现状。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组建以来,严格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法律规范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意识仍较薄弱,依法行政缺乏制度和机制的保障;监管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监督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欠缺,法律素质不高等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公众安全与健康,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3、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八年左右的不懈努力,使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目标:
--食品药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更加符合具体工作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责任制更加完善,并得到全面推行,外部监督渠道更加畅通,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各种矛盾。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创新,依法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能,依法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的方式,增强服务意识,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5、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清理、公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审批项目。逐步实现数据电文等形式申请行政许可,建立和完善相关许可事项数据库。完善机关内部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完善并实施行政审批责任制,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6、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全系统各单位及各内设机构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私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
7、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建设。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务信息,包括公开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所有行政执法依据,便民措施和服务承诺,办事事项、条件、时限、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结果、投诉渠道和责任追究情况等。采取网站、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栏、手册指南、信息发布会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扩大网上办公的范围,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创新管理方式。
8、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内部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9、建立食品药品地方立法协调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在地方立法方面进行探索,参与地方性立法计划的调研论证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办法。建立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有关地方法规、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工作,确保法制工作的统一。
10、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在起草制发规范性文件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得自行增设、变相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公开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并将正式文本在政府公报、普遍发行的报刊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到位
11、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监管制度创新。采取跨区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深化部门协作的联合打假机制,加强区域合作和协调,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加大药械打假力度,整顿规范药械市场秩序。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扎实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大力推动农村“两网”建设,让更多的农村居民用上放心药、便宜药。积极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依法监管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
1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食品药品有关安全信用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信息征集、评估、发布、查询和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进行,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3、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建设,完善信息、预警、指挥、救援系统建设。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创新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执法监督制度。按照省局“六条禁令”和市局“八项禁令”的要求,树立公正、文明、规范和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形象。制定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使执法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化管理,明确检查内容和方式,建立通报和奖励机制。
15、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政协等参加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定期向同级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建立执法监督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和各项监督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评议卡、聘请监督员等方式,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16、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对监管工作中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要及时按要求立卷归档。制定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质量。
17、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改进执法责任制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追究制度。对于执法中出现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应当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理,对导致错误执法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有关人员,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18、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建立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探索建立简易程序解决行政争议。严格实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素质。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9、建立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带头上法制课。加强全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定期组织集中脱产培训,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0个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新进入人员岗前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
20、全面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药品经营企业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从药人员的法律观念和药学专业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培养良好用药习惯,引导群众合理用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八、组织保障措施
21、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用依法行政来统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性工作部署要以依法行政为基线,将依法行政贯穿整个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始终。
22、制定规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对确定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内设机构,将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和督查,及时清除工作中的空白点,弥补差距和不足。
23、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任务更加繁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领导,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加大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法制机构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执法监督等方面认真做好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为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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