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1-12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食安办[2007]7号
【发布日期】 2007.04.17 【实施日期】 2007.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食品卫生
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合食安办〔2007〕7号)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五一”黄金周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全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 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五一” 黄金周期间是广大群众旅游消费和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制定、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特别要针对那些在节假日期间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食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各县区要切实按照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重点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动物疫情监控和对上市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环节监管,重点是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较为集中的食品,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工商部门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食品商场及超市、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摊点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以集体就餐和旅游景区餐饮业为主要对象,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商务部门要集中开展酒类、肉类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净化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要以粮、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酒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和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对利用节日期间向群众销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三、加强值班,受理举报,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报负责制”,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按照《合肥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要求,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四、广泛宣传,引导消费,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流动宣传车、宣传展板、咨询服务台和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旅游景点、学校、集镇和农村乡镇,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倡导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和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掌握工作动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汇总情况及时反馈,并于5月10日前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施伟国、徐建山。 电话(传真):2879702,电子邮箱:spaq@fdahf.gov.cn。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发布日期】 2007.04.17 【实施日期】 2007.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食品卫生
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合食安办〔2007〕7号)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五一”黄金周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全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 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五一” 黄金周期间是广大群众旅游消费和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制定、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特别要针对那些在节假日期间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食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各县区要切实按照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重点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动物疫情监控和对上市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环节监管,重点是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较为集中的食品,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工商部门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食品商场及超市、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摊点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以集体就餐和旅游景区餐饮业为主要对象,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商务部门要集中开展酒类、肉类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净化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要以粮、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酒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和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对利用节日期间向群众销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三、加强值班,受理举报,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报负责制”,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按照《合肥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要求,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四、广泛宣传,引导消费,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流动宣传车、宣传展板、咨询服务台和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旅游景点、学校、集镇和农村乡镇,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倡导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和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掌握工作动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汇总情况及时反馈,并于5月10日前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施伟国、徐建山。 电话(传真):2879702,电子邮箱:spaq@fdahf.gov.cn。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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