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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0-03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05.05
【实施日期】 2008.05.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建设(管)局,经济、高新、新站开发区建发局,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安明电[2008]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和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和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情况。
(二)、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方面,排查治理重点是:
1、城市供水。各供水企业水厂净水工艺系统、供水输配系统等构筑物和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安全状况;供水管网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作情况;供水管网改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供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城市供气。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燃气管网情况;液化石油气灌瓶、槽车装卸等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等情况。
3、城市供热。热源、势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势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势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气等系统情况。供热管网情况,包括阀门、绝热层、补偿器、疏水器、喷射泵、仪表、固定支架、卡板、滑动支架、井室爬梯等设施安全情况以及排查井及地沟安全情况。
4、城市桥梁。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桥梁日常、定期及特殊检测制度落实和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以及信息数据库情况。专职桥梁养护管理人员落实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情况。重车过桥办理相关手续及实施监控情况。对于检查中中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桥梁,及时采取禁止通行、限载、监测、加固等管制。
二、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要亲自督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不落实追究制度,要按照建设厅紧急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切实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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