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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亳政秘〔2024〕89号

施行日期2024年12月04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22〕13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函〔2019〕1054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谯城区原城关镇政府办公旧址等13处建筑为亳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谯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精心制定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方案,督促指导所在街道、社区强化日常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亳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


序号
建筑名称
位置
1
原城关镇政府办公旧址
谯城区永和街9号3户
2
翠花巷巷门
谯城区白布大街60号
3
白布大街商铺
谯城区白布大街68号
4
打铜巷民居
谯城区打铜巷27号
5
打铜巷民居
谯城区打铜巷45号
6
打铜巷民居
谯城区打铜巷82号
7
爬子巷民居
谯城区爬子巷1号
8
爬子巷民居
谯城区爬子巷11号
9
兴隆巷民居
谯城区兴隆巷4号
10
小花子街民居
谯城区小花子街2号
11
小花子街民居
谯城区小花子街1号
12
帽铺街商铺
谯城区永帽铺街2号
13
洪济桥民居
谯城区洪济桥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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