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0-1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淮政令〔2003〕90号
施行日期2003年10月20日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经2003年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淮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