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计划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0-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2016年12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安经信信息化〔2016〕382号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5日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科委),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等文件精神,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中支撑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智能工厂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企业2016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处于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
3. 工厂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产品生命周期各个环节,工厂制造执行系统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集成,基本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
4. 建立数据库平台,工厂生产实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信息共享及优化管理。
(二)数字化车间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企业2016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处于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
3. 车间主要从事产品生产制造活动,制造执行系统实现计划、排产、生产、检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集成;
4. 建立车间级的工业通信网络,系统、装备、零部件以及人员之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
二、 支持措施
经审核列入我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计划的企业,作为转型升级企业重点支持,优先申报国家、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以及国家、省智能制造试点,相关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
三、 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认真调研辖区内企业信息化改造需求,引导和鼓励各企业开展信息化应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对有意愿并能在2017年-2018年度完成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升级的企业,需填写《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计划申报表》。
2、请各单位认真开展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计划推荐工作,申报智能工厂不少于1家,数字化车间不少于3家,于2017年1月10日前汇总后将各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计划申报表》一份及电子版报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办。
联系人:刘孙 联系电话:5511490
邮 箱:2628716870@qq.com
2016年12月15日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