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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7-2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09.06.23
【实施日期】 2009.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卫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皖价医函【2009】77号)、《关于核定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函【2009】83号)和《关于宫颈环形电切术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皖价医函【2009】103号)文件规定,现就核定α巨球蛋白测定等项目医疗服务价格通知如下:
  一、α巨球蛋白测定等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详见附件。
  二、ICU病房增加床旁快速血气分析,其价格是40元/次,血气测试片材料价格可另行收取。
  三、同意针对特殊性药物按要求使用避光输液器。一次性避光输液器可按特殊材料另行收取。同时取消《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2004〕231号)中注射(编码1204)说明中增加“因病人需要,输液时使用避光输液器的,在相应的输液价格上加收3元”的规定。
  四、宫颈环形电切术(331303005)400元/次,使用宫颈环切电波刀(Leep刀)时加收150元。
  附件:α巨球蛋白测定等项目医疗服务价格(略)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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