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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关于阜阳市汇文中学初中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4-2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发改行费〔2018〕408号

施行日期2018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阜阳市汇文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上报初中学生收费标准的报告》(阜汇字﹝2018﹞16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费〔2005〕167号)精神,为支持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结合你校实际情况,同意你校调整初中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2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 代收代管费用:你校要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向学生收取费用。


三、 你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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