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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财政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局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财资环〔2021〕1473号

施行日期2022年01月0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财政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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