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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共安徽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同意改设中共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1年12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党字〔2011〕32号

施行日期2011年12月09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中共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总支委员会:

《关于改设中共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委员会的请示》(卫监党〔2011〕8号)悉。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报经省卫生厅党组,同意你们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委员会,由5 名委员组成(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纪委书记),下设五个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后勤党支部、第一业务党支部、第二业务党支部、第三业务党支部。同时,设立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纪律检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含书记1名)。请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选举的各项工作。

中共安徽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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