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许〔2023〕510号设立安徽乐修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11-16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3〕51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马晓昀、燕会娇、周锦峰、邵丹、成德玉、周保伟、毛雪松: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乐修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乐修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7日 

抄送:蚌埠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上一篇:(2014年)昆明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

下一篇:皖司许〔2023〕507号注销安徽江声律...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