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许〔2023〕320号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08-09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3〕32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安徽齐楚律师事务所、安徽相和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孙阳变更为黄锋;

安徽齐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婉丽变更为高翔;

安徽相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涛变更为李树春。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8月1日


上一篇:皖司许〔2023〕319号40人颁发律师执业证

下一篇:皖司许〔2023〕323号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