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许〔2023〕308号1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08-02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3〕308号

安徽雄风律师事务所:

你所提出注销陆义炳律师执业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注销陆义炳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7月25日

抄送:黄山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上一篇:皖司许〔2023〕316号设立安徽达宁律...

下一篇:皖司许〔2023〕309号23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