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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2023〕64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02-28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3〕6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京京安(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北京京安(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高飞变更为刘海军;

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阚辉变更为郑权长;

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刘加勇变更为王洪仁。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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