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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2022〕118号2人颁发律师执业证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2-03-18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2〕11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戴坤钱等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三十八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合肥市                              

戴坤钱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李凌旭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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