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函〔2021〕第468号1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1-12-10 阅读次数:

皖司函〔2021〕第468号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光淮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注销蔡学良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其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2日

抄送:淮南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上一篇:皖司许〔2021〕第466号律师事务所负...

下一篇:皖司许〔2021〕第469号20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