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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决字〔2020〕第171号1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0-07-14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171号

安徽方振律师事务所:

你所陈建国律师因死亡,为其向本机关申请注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其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6月29日

 抄送:芜湖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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