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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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92.12.28
【实施日期】 1992.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92年12月28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突尼斯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安惠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2年3月31日在突尼斯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领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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