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关于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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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 1987.04.09
【实施日期】 1987.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1987年4月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 王汉斌)
本次会议收到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7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245件,共262件。其中,政法方面70件,财政经济方面127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65件。这些议案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重要的意见。经大会秘书处同各专门委员会商议,建议将39件议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程的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中,交法律委员会审议的15件,交财经委员会审议的12件,交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9件,交民族委员会审议的2件,交华侨委员会审议的1件。具体议案见附件一。另有223件,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按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其中有关政法方面52件,财政经济方面115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56件。具体议案见附件二。
此外,截至4月8日止,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182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会同国务院办公厅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处理办法,分别交由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处理意见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附件一:
拟交有关部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39件)
(一)交法律委员会审议的15件:
1、安徽省代表团、李登瀛等37名代表:建议制定“人民代表法”(第17号、63号);
2、卢钟鹤等32名代表、王学善等32名代表、史定潮等31名代表、马龙翔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国家工作人员法”、“人事管理法”、“公务员法”和有关干部任免考核的行政法规(第41号、77号、78号、82号);
3、于兰馥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人才法”(第39号);
4、官宝等30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人民警察法”(第85号);
5、曹绍琼等35名代表:建议尽早制定“律师法”(第138号);
6、金立强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劳动改造条例”(第139号);
7、刘运来等34名代表、张荫锡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劳动教养法”和对被处以劳教不服可向法院上诉的法规(第136号、219号);
8、荣广宏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公司法”(第51号);
9、吴宏美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28号);
10、李之珍等31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档案法”(第49号)。
(二)交财经委员会审议的12件:
1、张光寅等30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经济与财政工作的监督(第48号);
2、郑霖孙等32名代表:改进财政体制,平衡财政收支(第86号);
3、李永新等32名代表、韩晶岩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完善工业改建、扩建、新建项目审批程序(第209号、255号);
4、李云龙等41名代表、黄荣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物价法”(第23号、125号);
5、高庆狮等32名代表、裔式娟等34名代表、章瑞英等31名代表、张长江等35名代表、罗国英等32名代表:建议物价指数与工资挂钩,并应有法律保证,使职工实际收入不受物价影响(第28号、92号、108号、217号、224号);
6、程宏盛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矿山安全卫生法”(第195号)。
(三)交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9件:
1、王锡庶等30名代表、沈敏娟等30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教师法”(第190号、248号);
2、许学受等58名代表、胡克实等42名代表、许学受等33名代表:建议实行技术职称制,并对高级技术职称评定立法;技术职称改革实行职务聘任制的同时实行学衔制(第20号、164号、262号);
3、裘维蕃等39名代表:建议将每年4月中一周定为“爱护野生动物宣传周”并尽快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6号);
4、胡德华等44名代表、魏 等32名代表、张戌珍等34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计划生育法”(第80号、194号、208号)。
(四)交民族委员会审议的2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团:要求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第52号);
2、刀安钜等33名代表:要求建立德宏自治州边境经济贸易开发区(第25号)。
(五)交华侨委员会审议的1件:
1、张空凌等31名代表:建议放宽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赠进口物资的规定(第152号)。
(一)政法方面52件。其中:
1、制定法律、法规21件:
(1)安徽省代表团、李登瀛等37名代表、王书枫等35名代表、金汉钟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法律(第21号、53号、61号、129号);
(2)王韬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第132号);
(3)曾庆和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行政法(第123号);
(4)张长江等71名代表:建议制定民主监督方面的法律(第220号);
(5)张空凌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人民团体法”(第143号);
(6)唐嗣孝等30名代表:要求尽快制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3号);
(7)胡德华等41名代表、陈日亮等55名代表:建议制定“青少年保护法”(第81号、159号);
(8)王世泰等37名代表:建议制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第64号);
(9)张晓兰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妇女参政的法规(第147号);
(10)安徽省代表团、谈文钰等46名代表、杨辉等33名代表、丁福嵩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反浪费的法律、法规(第15号、122号、221号、222号);
(11)王学善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信访法”(第3号);
(12)吴永乐等33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作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137号);
(13)吕永盛等30名代表:人民警察服装的发放和管理应立法(第59号);
(14)童若兰等37名代表:要求制定“婚姻法实施细则”(第62号)。
2、修改法律、法规14件:
(1)李剑白等31名代表、王书枫等36名代表、王韬等31名代表:建议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乡人代会主席团设常务主席(第8号、83号、180号);
(2)安徽省代表团、王焕明等32名代表、王先俊等31名代表、徐永康等33名代表、杨念祖等33名代表、章增荣等35名代表、孙传琪等30名代表、王增YOU等30名代表:建议修改“地方组织法”及“选举法”,将县、乡两级人大每届任期改为五年,延长县级领导干部任期(第5号、22号、34号、93号、105号、118号、155号、170号);
(3)张楚然等31名代表:建议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第202号);
(4)卢盛和等31名代表:建议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号);
(5)庄世平等35名代表:为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建议修改“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第177号)。
3、人大工作8件:
(1)阮泊生等36名代表:建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的时间(第167号);
(2)安徽省代表团:建议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宪法实施和普法宣传教育情况(第18号);
(3)叶广成等32名代表:切实加强对省辖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第199号);
(4)李坚真等51名代表:建议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范围和机关编制(第89号);
(5)杨敏之等32名代表:对县乡直接选举的几点建议(第99号);
(6)杜静波等44名代表:建议改进“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第198号);
(7)温元凯等32名代表:建议建立公民旁听全国人大会议的制度(第135号);
(8)王韬等32名代表:建议改变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称谓(第87号)。
4、民族工作1件:
(1)龙川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批准成立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第124号)。
5、机构设置8件:
(1)冯德民等31名代表:建议成立法律实施监督委员会(第172号);
(2)安徽省代表团、曾呈奎等32名代表、石山等32名代表、陈秉林等33名代表、刘瑞龙等34名代表:建议成立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部或国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署(第19号、31号、37号、43号、183号);
(3)郑俊民等33名代表:建议恢复国家医药局为国务院直属局,行使全国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的职权(第189号);
(4)蒋志坚等36名代表: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咨询研究机构(第88号)。
(二)财政经济方面115件。其中:
1、农、牧6件:
(1)逄树春等33名代表:建议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后劲(第27号);
(2)陈天源等30名代表:建议帮助粮棉基地解决“以工补农”难的问题(第156号);
(3)宋加明等30名代表:建议成立农民联合会(第111号);
(4)匡衍等32名代表:合理调整蚕茧价格,促进蚕桑生产和丝绸工业的发展(第69号);
(5)夏天等33名代表:建议制定畜产品保护价格法案,增加畜牧业投入(第185号);
(6)哈力别克等31名代表:建议划拨牧区草原建设专款(第56号)。
2、水利8件:
(1)黄知真等31名代表:建议将中日友好鄂北岗地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列入计划(第7号);
(2)许士杰等31名代表:建议将天堂山水利工程纳入国家计划(第179号);
(3)王德立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批准武都引水工程复工(第33号);
(4)陈彰嘉等51名代表:要求增加治理洞庭湖区的投资(第4号);
(5)黄知真等32名代表:建议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早开工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第151号);
(6)徐绍斌等32名代表:要求国务院组织治理南北大运河水网,发扬其综合效益(第127号);
(7)李启万等31名代表:建议加强对黄河管理,合理使用黄河水(第192号);
(8)张本等30名代表:建议对鄱阳湖控制利用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第55号)。
3、工业12件:
(1)许杰等50名代表:建议制定“地质勘查法”(第149号);
(2)赵德尊等31名代表:关于保护民族工业的建议(第112号);
(3)吉林省代表团、任继愈等43名代表、鲁义权等43名代表:建议严格控制进口小汽车,保护我国汽车工业(第32号、182号、239号);
(4)陈传颖等31名代表:迅速发展我国轿车生产(第141号);
(5)李觉民等30名代表:建议大力加强我国特殊钢的生产与发展(第140号);
(6)孟庆平等54名代表:建议在海南岛建设钢铁厂(第178号);
(7)赵瑞麟等34名代表:要求建设30万吨合成氨厂(第131号);
(8)史可训等30名代表:要求在“七五”期间给陕西省安排大型优质化肥厂建设项目(第250号);
(9)叶挺镐等32名代表:建议调整国产农药价格和进口农药关税,扶植国内农药工业(第236号);
(10)王先俊等30名代表:建议发挥重庆老工业基地作用(第98号)。
4、能源16件:
(1)徐洽时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电业法”(第246号);
(2)河南省代表团:改革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加快电力工业发展速度(第76号);
(3)杨景三等33名代表:建议增大电力投资比重(第60号);
(4)西藏自治区代表团:要求在拉萨建设小型核电站(第71号);
(5)王培春等30名代表:建议加快三门峡西电厂的建设(第212号);
(6)程扬波等32名代表、何佩德等32名代表、应良登等31名代表:要求确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小水电建设,并解决办小水电贷款增息问题(第176号、237号、243号);
(7)杨超等31名代表:建议加快开发利用雅砻江下游河段水能资源(第42号);
(8)鲁光等32名代表:建议加快坑口电站建设(第225号);
(9)鲁光等31名代表:建议解决统配煤矿不执行地方法规的问题(第9号);
(10)青海省、西藏自治区代表团:要求在“七五”期间同步配套建设格尔木炼油厂等青海油田三项工程(第117号);
(11)孙韬等31名代表:建议齐齐哈尔市同大庆联合开发阿拉新油气田(第114号);
(12)西藏自治区代表团:建议格尔木至拉萨管道输油价格维持不变(第74号);
(13)刘祖德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鼓励形成太阳能产业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第223号);
(14)金锡如等31名代表:建议重庆市能源计划单列(第106号)。
5、铁路9件:
(1)吴占魁等33名代表:要求修通茶陵至文竹铁路(第50号);
(2)李应运等30名代表:建议速建苏北铁路(第90号);
(3)许宁等32名代表:要求将成都至达县铁路列入“七五”计划(第110号);
(4)赵瑞麟等32名代表:建议京九铁路衡水至商丘段走菏泽(第119号);
(5)杨有道等42名代表:建议“七五”期间建成西(安)延(安)铁路秦延段(第187号);
(6)王焕明等31名代表:请求修建邵阳至武岗铁路(第197号);
(7)汪月霞等32名代表:要求从速落实修建金温铁路资金(第241号);
(8)王重九等32名代表:建议修复苏嘉和嘉乍铁路(第230号);
(9)吴锦庄等30名代表:建议恢复内昆铁路建设(第207号)。
6、交通、邮电13件:
(1)季文美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航空法”(第188号);
(2)伍坤山等78名代表:建议公路建设的投资不低于从公路交通部门征收的能源交通建设基金额(第158号);
(3)李崇淮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批准长江公路桥设计任务书并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第47号);
(4)李家咸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集资完成九江长江大桥未完工程(第150号);
(5)赵瑞麟等32名代表:建议修建东明黄河公路大桥(第121号);
(6)西藏自治区代表团:要求批准修建边防公路(第72号);
(7)张美凤等31名代表:要求将新安江过坝升船机工程列入1987年计划(第67号);
(8)汪静花等31名代表:要求合理减免城市公共交通税费,允许适当调整票价,促使公交企业的发展(第242号);
(9)陈文孝等32名代表:要求国务院放宽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出口运输指标(第254号);
(10)西藏自治区代表团:尽快开通拉萨至加德满都的航空客运(第73号);
(11)孙家芸等32名代表:要求邮件运输给予优惠(第238号);
(12)赵梓森等32名代表、张万钧等30名代表:建议调整邮政费、加强邮政建设、改善邮政职工待遇(第45号、193号)。
7、城乡建设17件:
(1)王维珍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村镇建设条例”(第256号);
(2)张本等32名代表:要求将鄱阳湖区综合开发治理列入国土整治项目(第54号);
(3)王家恒等32名代表:要求将舟山市列为海洋综合开发基地(第65号);
(4)欧进钢等51名代表:请求加快福建沿海岛屿突出部的建设(第160号);
(5)曾庆和等30名代表:建议将赣江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列入国家规划项目(第251号);
(6)王美珍等32名代表:要求将平湖县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第231号);
(7)韩祯祥等30名代表:要求开辟杭州西湖刘庄、汪庄等沿湖地区为公共游览区(第68号);
(8)汪月霞等30名代表:要求将楠溪江列为国家级风景区(第234号);
(9)孙韬等30名代表:要求增加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资金(第113号);
(10)温瑞生等32名代表:建议将二汽上交利润留成10%给十堰市(第142号);
(11)张安居等34名代表:要求把成都市自来水六厂建设工程列入1987年国家基建开工计划(第58号);
(12)张克忠等33名代表:要求搬迁商丘军事营区以利城市规划建设(第215号);
(13)王美珍等32名代表:要求收回海军乍浦机场征而未用的土地(第232号);
(14)王洪图等32名代表:建议解决黑龙江省几个煤矿城市塌陷区居民搬迁资金(第10号);
(15)冯志民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解决黄河北展工程区群众的实际困难(第191号);
(16)王英等32名代表:要求对黄河滩区和背河洼地实行优惠政策(第210号);
(17)张美凤等31名代表:再次要求解决新安江水库108~108.4米回水区移民问题(第66号)。
8、环境保护4件:
(1)孙先余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环境卫生法”(第100号);
(2)张祚荫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长江水土保持法”(第148号);
(3)孙先余等33名代表:建议对城市垃圾处理所需资金问题作出规定(第102号);
(4)陈慕榕等31名代表:要求对瓯江水质污染防治单位实行优惠政策(第235号)。
9、财政、贸易6件:
(1)张仲礼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债权债务法”(第154号);
(2)郑霖孙等35名代表:建议制定“保障企业在平等条件下开展经济活动和竞争法”(第11号);
(3)彭荆风等33名代表:要求解决“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与“个人所得税法”的矛盾(第181号);
(4)王增YOU等30名代表:建议修改三级投资政策(第157号);
(5)杭惠兰等30名代表:压缩中间环节,保护工农业生产积极性(第162号);
(6)章文才等33名代表:建议组织果工商运联合体,改革经营管理体制(第6号)。
10、扶持“老、少、边、穷”地区8件:
(1)召存信等62名代表:建议恢复对自治区及边疆民族省实施财政补贴按比例递增的政策(第206号);
(2)热合甫·阿巴斯等48名代表:要求国家保留对新疆财政定额补助每年递增10%的规定(第57号);
(3)西藏自治区代表团:请求中央对西藏财政补贴仍维持每年递增10%(第75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团:建议把广西“老、少、边、山、穷”地区列为全国扶贫重点(第79号);
(5)李才等32名代表:要求将湖北省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列入贫困县(第144号);
(6)项士孝等31名代表:建议为“老、少、边、穷”地区增加智力投资(第46号);
(7)吕骥等31名代表:建议边远地区的民族自治县设师范学校(第103号);
(8)泽茸等45名代表:要求解决阿坝州和甘孜、凉山州林业的困难(第174号)。
11、劳动、工资、人事16件:
(1)蔡菊云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编制法”(第184号);
(2)张晓兰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乡镇企业劳动保护法”(第146号);
(3)徐春阳等58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法”(第14号);
(4)李云龙等37名代表:建议制定“工资法”(第24号);
(5)章瑞英等34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劳动工时法规(第91号);
(6)宋喜云等32名代表: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应有利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第216号);
(7)段苏权等32名代表、王诚彪等32名代表:要求建立退(离)休人员管理体系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第200号、247号);
(8)常香玉等32名代表:干部离退休年龄的规定应男女相同(第213号);
(9)龚雄等30名代表:建议国家立法、保障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第161号);
(10)黄子云等31名代表:建议重新划分北京地区工资类别(第226号);
(11)应良登等32名代表:建议改革国营林场的劳动人事制度(第240号);
(12)安振东等58名代表:建议批准黑龙江省实行严寒地区津贴(第12号);
(13)郑华等31名代表:建议把林业公安队伍列入国家公安队伍编制(第186号);
(14)刘新增等30名代表:建议将企业人武部和民兵工作列为厂长职责之一(第173号);
(15)芦增雨等35名代表:建议检查倒流回京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问题(第94号)。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类56件。其中:
1、教育16件:
(1)张孝纯等39名代表、王季午等32名代表:建议从速制定“教育经费法”;以立法形式确定我国教育经费比例(第128号、245号);
(2)徐百汇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保证智力投资与人才培训的法律(第261号);
(3)张立光等38名代表:建议制定管理私人办学的法规(第204号);
(4)李学盈等44名代表:建议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第116号);
(5)肖衍雄等35名代表:呼吁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不能“片面追求升学率”(第133号);
(6)邹学宁等31名代表:建议提高教育经费(第196号);
(7)关富胤等77名代表:要求解决农垦系统中、小学教育经费的问题(第175号);
(8)廉辉等30名代表:要求给新疆增拨教育专项经费(第257号);
(9)郑树等31名代表:建议采取措施发展高等医药教育(第244号);
(10)廉辉等34名代表:要求对新疆建立职业高中给予投资(第260号);
(11)胡克实等30名代表:建议限期解决中小学危房问题(第163号);
(12)刘佛年等31名代表:建议解决小学、初中校舍、设备、师资问题(第169号);
(13)张震寰等31名代表:建议从教育入手,开展气功科学的教学和科研(第201号);
(14)季明焕等32名代表:要求在河南省南阳地区创办南阳大学(第214号);
(15)沈敏娟等30名代表:要求大胆启用人才(第249号)。
2、科技10件:
(1)师昌绪等42名代表:建议制定“自然科学基金法”(第130号);
(2)林作楫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农业科技成果转让法”(第211号);
(3)张国民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减轻地震灾害法”(第13号);
(4)邵方铨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专业人员政治、福利待遇的法规(第205号);
(5)张仲礼等32名代表:建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经常化(第1号);
(6)徐洽时等32名代表:建议继续开展海洋能科研工作(第229号);
(7)吴征镒等92名代表:提请重视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第26号);
(8)王大珩等30名代表:建议筹建国家现代计量测试科学研究基地(第38号);
(9)陈祝安等32名代表:建议尽早建立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防治农业环保研究所(第233号);
(10)陈宗懋等32名代表:建议设立农牧渔业科学技术改进费(第70号)。
3、文化、出版、宣传12件:
(1)沙拉美提·阿里木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文艺法”(第259号);
(2)周海婴等32名代表、纪卓如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广播电视法”及“音像版权法”(第29号、44号);
(3)谷超豪等30名代表:建议在“版权法”中不涉及参加国际版权联盟问题(第84号);
(4)王秀荣等31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广告法”(第218号);
(5)钱毋荒等30名代表、裘法祖等32名代表:建议邮电部停止增加或少量增加科技学术期刊发行费(第109号、145号);
(6)吴作人等32名代表:建议恢复中国美术馆交付中国美协使用(第168号);
(7)张国基等30名代表:建议筹建“北京齐白石纪念馆”(第35号);
(8)周海婴等30名代表:建议改善北京自然博物馆的条件并在此基础上扩建为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第252号);
(9)苏克明等32名代表:请求将彝文作为我国对外使用的文字之一(第171号);
(10)叶挺镐等30名代表:建议改进文艺宣传工作(第227号)。
4、医药、卫生11件:
(1)叶兴杰等30名代表:健全卫生立法以保证从速解决普遍存在的看病难、住院难问题(第115号);
(2)李云龙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中医法”(第203号);
(3)王群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安乐死”条例(第101号);
(4)白介夫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公民义务献血法”(第166号);
(5)杜琼书等31名代表、董建华等32名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医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独立管理中医工作的职能(第97号、107号);
(6)董建华等32名代表:建议调整中医事业费在国家卫生事业费中所占比例(第96号);
(7)董建华等32名代表:建议实行中医药统一管理的体制(第95号);
(8)孙先余等34名代表:建议改革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第104号);
(9)王群等46名代表:要求重视医药工业的发展,加强新药研制工作(第165号);
(10)许学受等32名代表:建议敦促卫生部落实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第30号)。
5、人口、计划生育6件:
(1)安徽省代表团:建议制定人口法律(第16号);
(2)吕永盛等30名代表、帕太木·巴拉提等32名代表:建议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第134号、258号);
(3)林佳楣等31名代表:建议加强卫生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科研工作(第40号);
(4)谭盈科等32名代表:建议重申“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规定(第153号);
(5)丁云鹏等32名代表:建议严格控制二胎和多胎出生率以控制人口过速增长(第120号)。
6、体育1件:
(1)古拉热木等31名代表:要求将第七届全国冬运会委托新疆承办(第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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