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6-2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
施行日期2022年07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登记注册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登记注册局在各地登记机关反映的问题、建议以及市场主体所提诉求基础上,对《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1)。
请各地登记机关于 8 月 1 日起正式使用更新后的《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附件 2、3)办理各项登记或备案业务,并请同步更新对外发布公开的相关纸质或电子材料。在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登记注册局。
联系人:登记注册局 刘君华,潘牧
电 话:010-88650853,88650889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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