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6-1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08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1. 关于收入
根据申报材料,(1)2019-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15,341.20万元、18,588.59万元、23,619.96万元,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4.08%。(2)公司主要产品包括2D CAD软件和浩辰CAD看图王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2D CAD产品,其中,2D CAD数量授权业务销售占比高、数量持续增长。(3)报告期内,公司接受了部分离职员工设立的11家推广服务商提供的软件推广服务,上述供应商已于2020年、2021年陆续注销,部分推广服务商员工已重新入职发行人。(4)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16.82%。其中,最近一年末,公司研发人员178人,占当年末员工总人数506人的比例为35.18%。(5)公司预计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7.83%至增加0.4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1.62%至36.70%。
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2D CAD业务数量授权类型主要客户的具体销售及回款情况,并结合最新业绩情况、2022年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充分说明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下滑趋势是否已扭转。(2)结合离职员工设立的11家推广服务商的费用支付情况、公司通过其获取的相关客户的具体情况、前述相关员工离职前后再入职服务的相关客户的交易情况,进一步说明推广服务商贡献收入的真实性、支付的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3)结合研发人员教育背景、年龄结构、职责分工等,进一步说明研发投入归集的合规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其中,针对推广服务商贡献的收入部分请说明履行的具体核查程序、取得的核查证据是否足以支撑核查结论。
2. 关于核心技术先进性
请发行人:(1)结合ODA入会条件及会员协议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会员资格终止的风险,并说明发行人的应对措施;(2)发行人援引第三方评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作为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认定依据,说明前述检测结果是否与公开资料存在差异,本次检测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该证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关于互联网广告业务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所从事互联网广告业务是否已取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全部资质,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是否存在取得相关资质、许可证书前开展经营性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后续被要求整改或行政处罚等影响业务持续运行的风险;(2)报告期内互联网广告业务是否符合《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的规定,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3)发行人是否建立互联网广告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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