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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反馈意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5-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审核员。

1. 业务了结计划方面。一是请公司就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后资管产品投顾业务的划分情况予以明确。二是关于未就变更管理人为资管子公司的程序作出明确约定的小集合产品,根据公司材料,“若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管理人,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终止资管计划并进行清算分配”,请公司说明该安排适用的具体合同条款,并论证该清算分配安排是否符合相关合同约定。三是请公司补充提供专项资管计划持有人大会召集失败或不能形成变更管理人的有效决议的后续妥善安排。

2. 资管子公司部门设置方面。根据公司材料,资管子公司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均负责权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运作,未作职能区分。请公司就上述情况下如何划分两个部门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可操作性进行说明。

3. 资管子公司高管设置方面。我们关注到,资管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由一人兼任,而根据资管子公司章程草案,子公司仅设置总经理、合规负责人、首席信息官、财务负责人,未设副总经理。请公司就相关高管人员设置是否充足、是否可以适应子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监督制衡需要进行说明。

4. 风险控制指标方面。请公司结合最新情况,更新提交公司及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模拟测算表和测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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