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5-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拟承销的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反馈意见。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规定,请你公司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请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及具体回复时限,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意见,且未按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或者按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但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的,我会将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反馈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的,请以楷体加粗标明。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1. 根据申报材料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代位追偿款分别为0.29亿元,2.11亿元,13.14亿元、14.6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12%、0.72%、4.24%、4.63%。部分被担保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请发行人结合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追偿进展情况等,补充说明应收代位追偿款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充分性。
请主承销商、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根据申报材料披露,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委托贷款余额19.28亿元,占总资产的6.08%。
请发行人结合委托贷款业务对手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补充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充分性。
请主承销商、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根据申报材料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77.10亿元、122.83亿元、96.52亿元、19.33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1.71亿元、84.24亿元、93.08亿元、18.66亿元,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下降趋势。
请发行人结合上述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融资资金来源、金额及结构变化情况,并评估对本次债券偿付的影响。
请主承销商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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