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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5-2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0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关联方认定

请保荐机构、注册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和7.2.6条规定,论证股东雷石天智、雷石诚泰、南沙雷石是否应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并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若是,请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发行人披露相应关联方信息、关联方交易,并按照规定对发行人披露信息进行核查。

2. 关于经营业绩

根据发行人材料:(1)发行人业绩受铝价波动影响较大,发行人与爱立信、华为的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发行人未说明是否与比亚迪建立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收入暂估的情形。(3)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成本归集、分配、结转的流程与方法。

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与爱立信、华为的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签订的最新进展,发行人是否与比亚迪签订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测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期后业绩的实际影响情况,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说明报告期内暂估收入的具体情况,如暂估收入金额及占比、实际结算金额、差异率、差异金额的会计处理、差异原因,收入暂估的具体确认过程及原因,暂估的依据及方法,该情况是否持续发生,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规定。(3)补充披露发行人成本核算具体流程和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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