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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5-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客户集中度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芯片产品,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92%、67.58%、59.56%和59.88%。报告期内,发行人多个客户向公司采购的产品最终运用到同一企业(以下称大客户),发行人对大客户合计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为0.00%、36.99%、43.26%和55.20%,集中度较高。

请发行人:(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应用领域和下游需求情况,市场空间是否较大;发行人技术路线与行业技术迭代的匹配情况,是否具备开拓其他客户的技术能力以及市场拓展的进展情况,包括与客户的接触洽谈、产品试用与认证、订单情况等。(2)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及其下游客户所在行业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相关政策及其影响下的市场需求是否具有阶段性特征,产业政策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的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综合上述情形,结合大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透明度与经营状况,发行人与大客户合作的历史、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以及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进一步明确是否对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上述情况,充分揭示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带来的风险。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审慎核查,并就发行人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合理性、客户稳定性或业务持续性,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未来盈亏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预计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3,049.61万元、74,161.30万元、94,662.8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79.42万元、3,338.37万元、8,592.05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变化、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及客户拓展、期间费用支出等因素,分析说明未来三年盈亏情况测算的依据,预测的关键假设是否谨慎、合理、完整。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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