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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5-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5年05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5〕284号

施行日期2025年05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关于申请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兴银〔2025〕45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暂定)。


二、 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 筹建工作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 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开业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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