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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第7号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4-1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第7号

施行日期2023年04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银保监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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