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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霍城县恒雅香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4-1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2023年第528号

施行日期2023年04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伊犁薰衣草精油、广昌白莲、大连海参、山西老陈醋等4个产品的4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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