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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名单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4-0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3年06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监管规定,现将动态调整后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大病保险名单公告如下:

一、 人身险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 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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