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3年2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更多问题反馈切换到详情版标签检索报告下载打印 发文机关国家铁路局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3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本篇引用 2023年,国家铁路局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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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家铁路局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3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2023年,国家铁路局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有序开展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持续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季度,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3〕1号)要求,对辖区内随机确定的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按程序、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115项,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21份。按企业生产类别分,铁路机车车辆生产企业15家、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6家;按企业监管辖区分,沈阳铁路监督监管局辖区3家、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6家、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3家、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1家、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2家、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4家、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2家。设备监督管理司组织装备技术中心对北京铁路督察室辖区内5家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铁路机车车辆生产企业1家、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4家)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5项,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5份,监督检查情况详见附表。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情况已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组织机构-地区监管局-公告公示”栏目公布。国家铁路局将结合履职工作实际,适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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