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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同意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2-2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24〕3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4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北方恒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山东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武汉)核设备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森永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伊莱特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北方恒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山东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武汉)核设备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森永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伊莱特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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