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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同意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2-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24〕3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5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浙江伦特机电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浙江伦特机电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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