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江苏省启动202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2-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苏省启动202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24〕192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4〕19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24年10月24日起在江苏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0月23日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