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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954号(医疗卫生类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2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委员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数字医疗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数据局,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积极推进数字健康建设,促进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2020年9月,我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2023年10月,我委联合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查询、商保一站式结算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完善推动工作机制,形成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的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信息化标准建设,先后发布250余项标准。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快出台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南等政策文件。2022年8月,我委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卫生健康信息化人员配备标准,突出加强数据分析、网络安全等技术人员配备;加强信息化知识普及,提高全行业人员信息素养和网络安全意识。2023年7月,我委对“十四五”以来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及下一步对策建议等进行了综合评估,结果显示,目标完成情况及主要建设进展符合预期。同时,我委对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深入研究,持续积极推动落实工作。2021年7月,我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意见》印发后,我委持续跟踪各地工作进展,目前多数省份已印发本省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了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关于从国家层面发布智慧医院建设指导指南,制定行业统一标准规范。为有效支撑智慧医院建设和应用发展,一是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要求以电子病历为抓手,推进医院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对医疗机构提出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医院内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时监管的要求。二是加强医院信息化应用标准体系建设。先后印发《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全国医院上报数据统计分析指标集》等文件,规范了全国医院信息化功能、适宜技术选择和软硬件建设的标准,构建了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框架体系基本完善。

(三)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探索新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我委开展了“数字健康”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并遴选出部分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案例,供各地各单位参考借鉴:如安徽省卫生健康委通过智医助理建设,优化县域慢性病管理与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与效率;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赋能增效等。我委将持续关注安徽等地的工作实践和成效经验,并适时组织推广有关成熟的工作模式方法。此外,国家数据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底印发《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部署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推动实现服务清单数字化、数据赋能便利化、供需对接精准化、服务监管智慧化。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等文件要求,开展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提升医疗机构整体信息化水平。同时,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持续推动各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对地方改革的指导。会同国家数据局将持续推动数字健康发展,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提升国家与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信息枢纽能力。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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