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监督评估司、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外援助统计调查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2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监督评估司,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合监三函〔2025〕5号
施行日期2025年01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掌握我国对外援助工作全貌,充分了解社会组织开展对外援助活动情况,根据《对外援助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41号),现组织开展2023-2025年度对外援助统计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全国性社会组织2023-2025年开展对外援助活动资金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具体为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为受援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捐款捐物、技术援助、人员培训、海外志愿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情况,不包括国际发展合作署等中央、地方政府立项由社会组织承办实施的对外援助项目。
二、 工作要求
(一)关于2023年度对外援助统计调查数据。各社会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协调各部门整理汇总本单位情况,进行内部审核确认。如社会组织在该年度开展了对外援助,请登陆对外援助统计数据直报平台(www.stats.cidca.gov.cn)注册填报账号,并在收到通知3周内完成数据报送;如在该年度未开展对外援助、无对外援助支出,则无需登录填报。
(二)关于2024、2025年度对外援助统计调查数据。请各社会组织按照上述填报要求和方式,分别于次年5月31日前通过对外援助统计数据直报平台报送,届时将不再另发通知。
三、 质量要求
统计调查对象应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国际发展合作署在汇总时将进行数据审核校验,对重复、遗漏、模糊数据将退回原单位核实修正。
四、 填报指导
填报单位可参照附件(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单位对外援助实际支出情况)了解援助项目应填报的内容,并在直报平台进行填报。填报单位可在平台登陆界面下载填报说明及平台操作指南。如有其他数据填报和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国际发展合作署监督评估司(010-86601779;1780)。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监督评估司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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