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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金融监管局关于交通银行深圳宝兴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2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深金复〔2024〕30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关于宝兴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交银深〔2024〕2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兴支行终止营业。

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终止营业的有关工作,并做好宣传解释。

你行应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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