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8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1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诊疗服务网络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等作出系统部署。加强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推进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强化医疗卫生系统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等专项行动,配合教育部门启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营造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精准培养儿童精神科医学生。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临床医学类下设置了精神医学、心理学等专业。在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设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临床心理学、心理治疗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多途径培养高层次心理健康服务相关专业人才。我委将精神科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遴选精神科专业基地,组织制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目录(2019年版)》,设置儿童与青少年精神病学等专科,并加强住培驻省评估,强化住培基地质量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印发《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变更为或增加“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的条件。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中“精神卫生专业”包含“精神病专业”和“心理卫生专业”,其业务范围可覆盖儿童精神科工作范围。同时,经国务院同意,我委配合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
(二)关于加大对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的研究力度。我委围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领域科技创新需求,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体系建设,提升包括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在内的精神心理相关疾病的防治水平。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建设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构建了专病防治创新协作网络。根据专业发展需求,依托北京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分别建设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功能性脑疾病诊治重点实验室,加强精神障碍研究力度。
(三)关于制定我国青少年心理健康测评和服务标准。我委开发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对0-6岁儿童心理发育、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进行初步筛查评估,并将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辖区内常住儿童提供。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中,部署“常见精神心理疾病人工智能监测与诊断技术及平台建设”项目,建立监测与诊断平台。同时,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心理健康监测,组织研制符合中国儿童青少年特点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规范量表选用、监测实施和结果运用。
(四)关于健全儿童青少年心理诊疗服务体系。我委在北京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为主体,在上海以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为联合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分别在南北区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区域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提高区域内儿童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先后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制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和社区医院基本标准等建设要求,将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服务作为评价和提升内容,支持基层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加强相关适宜人才配备和培训。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的社会动员、科普宣传、筛查评估等试点工作,并不断总结和推广。2023年,以“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共同守护美好未来”为主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发布主题宣传海报,发起关爱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倡议,营造有利于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持续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医师培养,补齐人才短板。同时,积极会同、配合教育部,加大科研力度,加强心理健康监测和心理健康测评,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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