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8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日期2024年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建建复字〔2024〕133号
施行日期2024年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张连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东北地区市属企业自建房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供水管网是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的重要设施,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特别是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对保障居民供水安全意义重大。您提出的支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管理制度等建议很有借鉴意义。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城镇供水管网改造,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 推进老旧设施改造
(一)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供水管理改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明确将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
(二)推进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41号),要求各地编制本地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对影响供水水质、妨害供水安全、漏损严重的劣质管材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应结合燃气等老旧地下管线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加快更新改造。同时要求推进居民加压调蓄设施统筹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鼓励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行维护。
(三)加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我部印发《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构建》(试行),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建办城〔2022〕2号),建立分区计量管理模式下的分区调度、分区控制,开展智能精细化区域压力管理,明确供水管网智能化改造要求。
二、 加大资金支持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国办发〔2022〕22号),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给予适当投资补助,其中包括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和二次供水设施。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我部选择50个城市(县城)重点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对部分项目予以支持,其中包括辽宁省阜新市、吉林省通化市、黑龙江省富锦市等。
(三)财政部与我部联合开展城市更新行动,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首批确定包括沈阳市在内的15个城市给予支持。
(四)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相关文件,明确支持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相关项目建设,东北地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抓紧谋划相关重点项目,申请支持。
三、 完善制度建设
研究修订《城市供水条例》,拟优化居民住宅加压调蓄设施建设验收和运行维护制度,推进供水企业对居民住宅新建加压调蓄设施开展专业化运行化维护。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东北三省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政策,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储备,争取资金支持。配合推进《城市供水条例》修订,推动供水管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7月16日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