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天山农商银行农贸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新金监复〔2024〕10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山农商银行关于农贸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天银发〔2024〕3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贸支行终止营业。该支行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善后工作。
二、 你行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上交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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