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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关于南城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转增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1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抚金监复〔2024〕4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南城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南城富民村镇银行实施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请示》(南城富银〔2024〕9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1,000,000.00元变更为52,020,000.00元。

二、 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手续,并在完成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 你行应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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