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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44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1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29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赵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畜牧业养殖设备农机补贴范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扩大补贴范围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明确,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有序纳入补贴范围。目前,已将畜禽养殖、畜禽产品采集储运、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等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二、 关于提高补贴标准

不断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持续优化调整畜禽养殖设备品目分档和补贴标准。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明确,可根据相关规定适当提高部分重点机具补贴标准。

三、 关于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

持续加大政策培训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培训班、研讨会,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不断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度建设,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组织遴选新一轮全国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等。

四、 关于强化监管和评估

持续强化日常监管,抓好信访举报、投档违规等补贴异常情形处理;不断健全考评制度,对补贴工作开展绩效考评;实时掌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动态,定期开展总结。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指导各地实施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大对畜禽养殖所需先进适用及智能化机械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做好政策实施监管,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机械化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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