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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唐山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大里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0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唐山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唐金复〔2024〕9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大里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4〕24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大里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祥荣里607楼6号底商"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恒丰大厦5层515室"。

二、 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唐山金融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办理有关公告事宜,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唐山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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