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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刘家庙乡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0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沧金复〔2024〕7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刘家庙乡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冀发〔2024〕13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刘家庙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刘家庙乡政府东200米"变更为“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刘家庙乡刘家庙村北街"。

二、 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 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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