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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关于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3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抚金监复〔2024〕4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南丰农商银行关于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请示》(丰农商行字〔2024〕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按照2024年4月30日在册股东持股金额1.70%的比例实施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实施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561274元变更为96168816元。

二、 请你行根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章程修订后5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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