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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萍乡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2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萍金监复〔2024〕2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芦溪农商银行关于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请示》(芦农商行字〔2024〕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我分局审查,同意你行以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413725元,转增后注册资本为225099966元,请你行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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