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2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淄金复〔2024〕7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鲁字〔2024〕7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支公司由淄博市淄川区吉祥路750号变更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597号20-23号房。
你公司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原《保险许可证》、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领取新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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