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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金融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2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陕金监复〔2024〕16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西安市长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陕阳光产险〔2024〕4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支公司营业场所由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39号长安煦园2幢20205室变更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能源金贸区文教园片区文创小镇2-1号楼2层。

二、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此复。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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