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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阳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始陈淋子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2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阳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信金复〔2024〕3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始陈淋子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信珠银报〔2024〕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始陈淋子支行终止营业。

二、 你行应妥善处理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始陈淋子支行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三、 你行自收到批复后15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自完成工商、税务部门等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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