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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关于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东分理处终止营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1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揭金复〔2024〕2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池东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普农商银报〔2024〕19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东分理处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878U344520027。

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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