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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曲靖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越州分社终止营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0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曲金复〔2024〕5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越州分社终止营业的请示》(麒农信联〔2024〕20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越州分社终止营业,同时注销该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E0002U353030018)。

二、 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联社越州分社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按时向曲靖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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